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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10621Y | 建设单位法人:方福玉 |
| 刘骐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荔枝街道蒿枝坝村三组 |
| ********屠宰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 建设地点: | **市**区 荔枝街道蒿枝坝村三组 |
| 经度:107.361600 纬度: 29.6682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30 |
| 渝(涪)环准〔2024〕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10621Y001U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 37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1062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010621Y | 验收监测单位:中检(**)检测****公司 |
| 915********55506XQ | 竣工时间:2019-07-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条生猪屠宰线,日屠宰生猪500头,年屠宰生猪18.25万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生猪屠宰线,日屠宰生猪500头,年屠宰生猪18.25万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猪进场→验证→检疫→卸猪→进待宰圈→冲洗→断食静养、检疫检查→麻电致昏→刺杀放血→冲淋→烫毛刮毛→清洗→开膛、取内脏、净腔→割头蹄→劈半→修整→宰后检验→预冷→运输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进场→验证→检疫→卸猪→进待宰圈→冲洗→断食静养、检疫检查→麻电致昏→刺杀放血→冲淋→烫毛刮毛→清洗→开膛、取内脏、净腔→割头蹄→劈半→修整→宰后检验→预冷→运输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①待宰圈废气:待宰圈设置为密闭间,同时建设送、排风系统,待宰圈臭气采用集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屠宰车间废气:屠宰车间臭气采用抽排风系统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污水处理站废气:水处理站主要产臭单元(主要为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脱水间等)加盖密闭,采用抽排风系统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5)引至楼顶排放;⑥无组织排放废气:待宰圈及时清洗,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采用带盖收集桶进行收集,日产日清;喷洒生物除臭剂;屠宰区及时清洗、消毒,肠胃内容物、残碎肉等收集于带盖的收集桶后再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泥及时清运;加强废气收集设施的维护和厂区绿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2)废水:生产废水管道进行“可视化”设置,****处理站进行扩容改造,将其处理能力提升至330m3/d,采用“格栅+隔油沉淀+固液分离设备+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缺氧+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配套在线监测设施。(3)噪声:①加强生猪及屠宰工艺管理,采用电麻至晕,避免动物哀嚎产生明显的噪声影响,同时采用温和驱赶,严禁打、砸、抽、踢;②待宰圈及屠宰车间密闭,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控制车速,禁止鸣笛。(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东侧设置1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约20m2,用于暂存猪毛、肠胃内容物、残碎肉及骨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对不同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分区堆放。病疫猪及废弃动物组织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肠胃内容物、残碎肉及骨渣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猪毛沥水后采用密闭****公司回收处理;废****公司回收处理;废填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泥暂存间位于污泥脱水机房的南侧,面积约10m2,用于暂存压滤后的污泥,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污泥脱水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②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5)地下水:①污水管线尽量做到“可视化”;针对厂区地埋式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部分,建设单位应对其进行整改,将其“可视化”,设置于地面之上,生产废水进行可视化输送;②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站、污水管沟、药剂储存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防渗区为待宰圈、屠宰车间等采用混凝土地面,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为宿舍楼、办公楼、厂区道路等区域(除绿化用地外)应全部进行硬化处理;③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开展定期监测。(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戊二醛溶液、次氯酸钠等液体暂存区域应设置围堰或托盘,并采取防渗处理,设置标识标牌,在附近放置转移空桶;②厂区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③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350m3的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和泄漏物料得到有效收集;④设置地下水监控井;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待宰圈及屠宰车间废气:待宰圈、屠宰车间密闭,室内设置抽排风系统管道,废气抽至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单元(如原水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等)采用围挡密闭的形式,产生的臭气及污泥脱水机房废气一并引入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无组织排放废气:待宰圈及时清洗,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粪便,猪粪采用带盖收集桶进行收集,日产日清;屠宰区及时清洗、消毒,肠胃内容物、残碎肉等收集于带盖的收集桶后再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待宰圈、****处理站等产臭单元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泥及时清运;加强废气收集设施的维护和厂区绿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2)废水:生产废水管道进行了“可视化”设置,****处理站进行了扩容改造,综****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50m3/d,采用“化粪池+干湿分离机+气浮+水解酸化+硝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处理站总排口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3)噪声:①加强生猪及屠宰工艺管理,采用电麻至晕,避免动物哀嚎产生明显的噪声影响,同时采用温和驱赶,严禁打、砸、抽、踢;②待宰圈、屠宰车间进行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③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体废物:在待宰圈外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用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猪毛、肠胃内容物、残碎肉及骨渣等),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相关要求,设置有标志牌,对不同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分区堆放。病疫猪及废弃动物组织、残碎肉及骨渣交由**市****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肠胃内容物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由**市**区**山乡******联合社进行综合利用;猪毛沥水后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由**市**区****公司进行处理;废****公司回收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填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泥压滤脱水后暂存污泥脱水机房旁,面积约1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相关要求,设置有标志牌,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污泥在厂区内的堆存量和堆存时间;②危险废物:生猪检疫过程中会产生检疫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采用桶装收集后暂存于检疫室,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与**净世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协议)进行处置,建设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完善出入登记台帐,严格执行联单转移制度;③生活垃圾:厂区设置有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5)地下水:①对厂区生产废水输送管道进行了“可视化”设置,置于地面以上;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药剂储存区进行了重点防渗,待宰圈、屠宰车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宿舍楼、办公楼、厂区道路等区域进行了地面硬化;③设置有1个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戊二醛溶液下方设置托盘,次氯酸钠区域设置围堰,并采取防渗处理,设置有标识标牌,设置有转移空桶;②厂区配备有灭火器材;③建设有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为350m3,并设切换阀,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和泄漏物料得到有效收集;④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⑤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00102-2026-013-L),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
| ①由于待宰圈与屠宰车间紧邻,且废气污染物相同,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同,因此,建设过程中将其合并处理,共用1套生物除臭塔和排气筒,待宰圈、屠宰车间废气抽至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污水处理站扩容****处理站部分工艺进行了优化调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增加,同时,对主要产臭单元均采取了密闭措施,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根据屠宰车间高度情况,锅炉废气排气筒高度由环评阶段的8m升高至13m;④由于未建设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④实际检疫过程中使用了化学试剂,生猪检疫过程中会产生检疫废物,检疫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办理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妥善处置,满足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按要求规整厂区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在线监测因子为流量、pH、COD、氨氮、总磷和总氮;各废气排放口应规范设置常规监测孔和常规监测平台,以便于常规采样及监测;②项目设置厂界外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①按要求对厂区排放口进行了规整,****处理站总排口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主要监控流量、pH、COD、氨氮、总磷和总氮;废气排气筒设置了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并设置了排污口标识牌;②厂界外100m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4428 | 0 | 0 | 0 | 11.443 | 11.443 | |
| 0 | 28.321 | 0 | 0 | 0 | 28.321 | 28.321 | |
| 0 | 3.604 | 0 | 0 | 0 | 3.604 | 3.604 | |
| 0 | 0.252 | 0 | 0 | 0 | 0.252 | 0.252 | |
| 0 | 6.191 | 0 | 0 | 0 | 6.191 | 6.191 | |
| 0 | 224.621 | 0 | 0 | 0 | 224.621 | 224.62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近期,氨氮、总磷和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其他指标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远期,执行《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间接排放标准 | 1座 | 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排放的废水pH、COD、BOD5、SS、动植物油、总大肠菌群数排放浓度均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要求,NH3-N、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满足参照执行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生物除臭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待宰圈、屠宰车间密闭,室内设置抽排风系统管道,废气抽至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待宰圈及屠宰车间臭气排气筒排放口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生物除臭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单元(如原水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等)采用围挡密闭的形式,产生的臭气及污泥脱水机房废气一并引入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气筒排放口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 |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废气排气筒排放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加强生猪及屠宰工艺管理,采用电麻至晕;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 | 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①污水管线尽量做到“可视化”;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药剂储存区设为重点防渗区;待宰圈、屠宰车间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即可;③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开展定期监测。 | ①对厂区生产废水输送管道进行了“可视化”设置,置于地面以上;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药剂储存区等区域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待宰圈、屠宰车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采取了地面硬化措施;③设置有1个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 |
| 1 | 规范设置工业固废暂存间。病疫猪及废弃动物组织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肠胃内容物、残碎肉及骨渣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猪****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等外卖至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污泥经脱水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除臭塔废填料、锅炉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能力的厂家回收。 | 厂区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病疫猪及废弃动物组织、残碎肉及骨渣交由**市****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肠胃内容物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由**市**区**山乡******联合社进行综合利用;猪毛沥水后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交由**市**区****公司进行处理;废****公司回收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填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
| 1 | 生产废水管网应“可视化”;戊二醛溶液、次氯酸钠等液体暂存区域应设置围堰或托盘,并采取防渗处理;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350m3的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和泄漏物料得到有效收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对厂区生产废水输送管道进行了“可视化”设置,置于地面以上;戊二醛溶液、次氯酸钠等液体暂存区域设置有围堰或托盘,并采取防渗处理;建设有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为350m3,并设切换阀,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和泄漏物料得到有效收集;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00102-2026-013-L),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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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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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颗粒物削减源主要通过******公司保温板材产能削减获得削减量;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削减源主要****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淘汰锅炉项目削减的总量获得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颗粒物削减源来源于******公司保温板材产能削减;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削减源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淘汰锅炉项目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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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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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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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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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