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4日我局拟对********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1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062
通信地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处理厂项目 | **县临港街道 | **** | 四****研究院 | **一座处理规模为50000m3/d****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主要服务范围为临港片区北部组团及医化大道以**分企业。内设有两条污水处理线,污水处理一线设计处理规模为49000m3/d,主要处理制浆造纸废水;污水处理二线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主要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其他废水。项目尾水回用水量为9500m3/d,最终外排水量40500m3/d,排入桐子溪。 | (一)污水处理一线处理工艺为:“格栅→絮凝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冷却塔→曝气池(好氧生物法)→二沉池→芬顿氧化→中和脱气池→混凝池→三沉池→流动砂”,污水处理二线处理工艺为:“预处理+除油+多级AO+**+反硝化滤池+砂滤”,出水水质达到相应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制浆造纸企业,回用水量为9500m3/d;剩余尾水需经约500m箱涵及440m尾水管道排入桐子溪。外排尾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按照《**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处理厂”执行,其余指标按照《****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AOX和二噁英污染物浓度控制。 (二)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恶臭主要产生源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沉淀池、曝气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等采取加盖密封措施后对恶臭进行收集,经“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排放。污泥脱水间(含污泥暂存区)进行密闭,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收集经“一级酸洗喷淋+一级碱洗喷淋+一级水洗喷淋”处理后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房、鼓风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绿化,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在线监测废液、废矿物油、废包装物(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采用协同焚烧等方式处置。 (五)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不低于1000方。 | 2025年9月17日,****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31日,****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在川**市报两次登报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6年6月29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政府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