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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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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6)1375******公司6.0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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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信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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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比例 |
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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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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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4-****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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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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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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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86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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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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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若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拒付转让价款、拒付服务费用、放弃受让、拒绝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按照交易挂牌价1867.84 万元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采用分期付款支付的,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不少于总价款的30%的首期付款及交易服务费,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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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次股权转让,竞买者应进行外资背景穿透审查,穿透至最终持有人后的股东不能存在外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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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56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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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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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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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其他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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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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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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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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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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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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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其他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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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0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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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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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地址) |
**市**区正坤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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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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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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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创业空间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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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1397.7869 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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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大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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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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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912********46234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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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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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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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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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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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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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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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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