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房屋位置位于****市**新惠镇新中街西惠宁****商业楼东侧4号楼2-3层,不动产权证号:蒙(2024)**不动产权第****628号。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2、标的房产均为2楼租赁中,3楼闲置,2楼租期至2029年10月1日 ,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保证现租户继续租赁至2029年10月1日止(现租户主动放弃租赁标的物的除外),标的物租赁费用、租期结束的租金归属事宜,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了解。 3、标的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1)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2)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a、承租人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b、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c、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4、本次标的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如有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欠费(含滞纳金),请受让方提前自行咨询相关单位,所欠全部费用情况且所欠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涉及原承租人承担部分由原承租人承担)。此标的物受让方竞价成功后,受让方自行清理现有内部物品、隔间及其相关物品等,转让方不予负责实物交付,上述所有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若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均由受让方承担。房产具体资产交接时间和办理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 5、本次交易开具发票事宜请各意向方于报名前向转让方自行沟通了解。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