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呼北高速熊耳山隧道火灾事故路产损失索赔诉讼代理服务(二次)。
2.1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2采购内容:呼北高速熊耳山隧道发生车辆火灾事故,事故造成隧道主体结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照明系统、通风设备等高速路产严重损毁,同时产生道路封闭停运损失、应急处置费用、现场清理费用、检测评估费用、修复施工费用等系列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作为该路段路产管理及权益归属单位,拟通过诉讼方式向全部事故责任主体追偿各项损失。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彩色扫描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所投标。
(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企业经济纠纷或财产损害追偿类法律服务案例不少于 1 项。(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执业10年及以上(执业年限的确定以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号为准),具备经济纠纷处理经验,须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经济纠纷方面的法律服务案例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扫描件,其中判决书或调解书上显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代理律师。配备专职律师不少于 2 名(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具备相应实务操作能力。
(4)信誉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6日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6年7月10日
谈判地点:****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市**区**东路93号19楼)
四、成交内容:
成交人:****
成交价: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148000.00)。
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如需)、再审(如需)、强制执行全部司法程序终结,且采购人全部索赔款项足额到位为止。
服务质量: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律师执业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服务过程合规、高效、严谨,全程保障采购人合法权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网站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六、公告期: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收费站西北侧1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371-****621
采购代理:****
地 址:****原路93号7楼703室
联系人:代盛颖 黄凯
电话:0371-****2355
邮箱:****@163.com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