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马集镇粮食生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县马集镇粮食生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县马集镇金马路128号 |
| 招标联系人 |
杨洁 |
联系方式 |
139****93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嘉富 |
联系方式 |
0558-****09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比例:本项目提供施工合同金额 的支付担保。”,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比例:本项目提供施工合同金额10%的支付担保。”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5%。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款,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的退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修改为“每月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核结束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的退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资料更正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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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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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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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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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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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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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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