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5508
通讯地址:****环境局812室
联系人:****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6年7月1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闸南路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用地面积49190m2,**生产车间、罐区、仓库、导热油炉房、质检楼、中控室、公用工程房以及附属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初期雨水、事故水收集池,同时对原有车间、仓库以及办公楼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32922.97平方米;购置氨化反应器、氢化反应器、聚合釜、蒸馏釜、精馏塔、真空泵、循环泵、回流泵、离心干燥机、切粒机、冷冻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长碳链二元胺3万吨(其中1.02万吨用于长碳链聚酰胺树脂生产)、长碳链聚酰胺树脂2万吨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蒸馏和精馏的不凝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经过“二级常温冷凝+低温冷凝装置”+“水吸收”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和NOx,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含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含氮废水、冷凝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循环冷却排水、初期雨水。含氮废水经“三效蒸发+汽提”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化学反应+乳化沉淀”处理,冷凝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化学反应+沉淀”处理,各股废水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制纯****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精馏残渣、废水处理沉(浮)渣、普通废包装、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滤膜、废催化剂等,上述工业固废中普通废包装、废滤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运综合利用;精馏残渣、废水处理沉(浮)渣、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