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局关于编制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6年**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资格报名和遴选工作,顺利组织实施项目,现将相关事宜进行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要求积极报名,在时限范围内提交申请材料。
一、项目情况
按照2026年下达**区的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绩效目标任务,年内需完成农业生产托管任务面积0.962万亩(按托管系数折算后任务面积),实施项目补助资金122万元,以玉米、荞等粮食作物为主,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100%。该项目及方案于7月3****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实施。
二、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条件
(一)服务主体需取得营业执照或生产经营许可等,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主动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服务主体申报项目程序
(一)网络APP端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填报和提交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申请内容应填列清楚计划服务的粮食作物种类、实施环节、实施面积、实施地点。将申请表、营业执照(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于2026年7月24日前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审核。乡镇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过省级智慧监管****农业农村局。
(二)提交纸质材料。服务主体APP端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供****农业农村局:
1.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办公场所照片;5.相关管理制度;6.机械设备的相关图片;7.其他佐证材料。
(三)按照主体所在乡镇(街道),按比例分配项目绩效任务和资金,项目由****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主体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遴选合格后按质按量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内容。
(二)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确保按时完成目标绩效任务。
(四)凡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报名的实施主体,于2026年7月24日18:00前在**省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yngdlzmpzz.****.com:10900/agricultural-coop/#/signIn)完成申报,7月28日18:00前****农业农村局****服务中心,逾期报送的视为放弃,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存坤、丰加文,联系电话:0874—****04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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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