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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2MA6L54DM8A | 建设单位法人:李陈政 |
| 李陈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古** |
| **省**市古****街道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A-02-08号 |
| **市城市燃气应急气源保障储配站(LNG****工厂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2-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不含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11-D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古** **街道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A-02-08号 |
| 经度:100.295200 纬度: 26.8749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1-03 |
| 丽环审〔201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7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2MA6L54DM8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91986X | 竣工时间:2026-06-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公开公示https://www.****.com/content/10897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1)未建设0.5m3的食堂隔油池。 变更原因:原环评内容为项目员工在项目内用餐,项目建设食堂,食堂废水经1个0.5m3的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员工均自行解决用餐问题,故未建设食堂,无食堂废水产生,所以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建设食堂隔油池。 (2)环评阶段项目环保投资为98.8万元,占总投资的1.53%;验收阶段项目环保投资为70.6万元,占总投资的1.17%,项目环保投资有所减少,主要为食堂、储罐系统、纯水系统取消建设导致变更,未对项目生产造成影响。 (3)环评规划建设脱盐水系统,验收阶段项目冷却用水直接使用自来水,脱碳系统醇胺溶液补充水用水量少,采取外购纯净水使用,故阳离子交换设备未建。 (4)环评规划建设3台立式LNG储罐,验收阶段因生产采取订单式生产,所产产品直接装车外售,装车区停靠,故未建3台立式LNG储罐。 (5)环评规划在项目区低洼处建设一座规模为340m3的风险事故池,受用地限制,项目在低洼处(装车区)建设一座7m3的积液池,并设置了抽水泵,事故状态下可将消防废水导入消防水池暂存,消防用水量540m3,消防水池容积800m3,可满足储存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日处理天然气6.0×104Nm3/d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天然气6.0×104Nm3/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先对原料天然气进行净化预处理,脱除其中不利组分如酸性气体、汞、水分等。预处理合格后的原料气进入液化单元采用混合制冷循环工艺进行逐级冷凝,首先冷却至-71℃,分离液态重烃,之后冷却至-152℃,产品液态天然气直接进行装车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先对原料天然气进行净化预处理,脱除其中不利组分如酸性气体、汞、水分等。预处理合格后的原料气进入液化单元采用混合制冷循环工艺进行逐级冷凝,首先冷却至-71℃,分离液态重烃,之后冷却至-152℃,产品液态天然气直接进行装车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要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状况,科学规划、建设项目雨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切实做到雨污分流,减轻项目实施对项目区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后续施工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管期,制冷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采用1套处理规模为5m3/d的阳离子交换装置处理后,进入收集池暂存,回用于厂区绿化、冷却水补水等;设备清洗等生产废水收集进入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采用1套规模为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值后,作为项目区绿化用水或者冷却系统回用;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完善项目区场地硬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合理布局,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墙、施工围网,禁止敞开式作业,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覆盖措施,粉粒状建筑材料堆存采取遮盖措施,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适时酒水抑尘,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防治大气污染。 运营期,脱碳工序产生的CO2和水蒸气自再生塔塔顶(30m高排气筒)排放;BOG废气排入导热油锅炉作为导热油锅炉燃气利用;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通过15m高的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储罐、装卸车产生的呼吸废气要采用回收系统处理,要强化生产管理和设备、设施、管道的维护,防止逸漏,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际推》(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限值。 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高噪设备布局,合理安排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规范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产噪设备在厂内的位置;对水泵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窗户采用密封性好的材料;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避开周围居民休息时间运输。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不得乱弃乱倒,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重烃是项目的副产品,回收储存于重烃储罐中,作为化工原料外售;原料气过滤废滤芯、醇胺溶液过滤废滤芯、脱水单元废分子筛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厂家回收再生处理;脱汞吸附剂、脱汞单元废过滤器、废润滑油、导热油锅妒废油、检修废油和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要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运营期制冷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冷却水循环系统使用自来水,仅进行补水无废水排放。原料气脱水过滤排污水经过1个4m3隔油池处理后采用1套规模为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最后进入1个31.5m3的收集池收集暂存,晴天回用于项****广场洒水,不外排;雨天时,暂存在收集池中,待到晴天时用于项****广场洒水,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区已完成场地硬化及分区防渗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1个18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化粪池出口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 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已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未接到环保投诉。 运营期:1、脱碳工序产生的CO2废气和水蒸气通过再生塔塔顶高空(30m高排气筒)排出。 2、装车等过程中产生的BOG废气经BOG回收系统处置后,作为导热油锅炉设备燃料气使用。 3、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导热油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际推》(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夜间不进行施工,项目建设期间,未接到关于噪声扰民的投诉。 运营期: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产噪设备在厂内的位置;对水泵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窗户采用密封性好的材料;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避开周围居民休息时间。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未发现乱弃乱倒现象。 运营期:1、项目产生的重烃存储于重烃存储罐中,作为化工原料外售。 2、项目产生的原料废过滤废滤芯、胺溶液过滤废滤芯、脱水单元废分子筛收集后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 3、项目产生的废脱汞吸附剂、废脱汞单元过滤器交由******公司处置;压缩机、空压机废润滑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导热油炉废油等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交**同磊****公司处置。 4、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
| 1.食堂未建,减少0.5m3的食堂隔油池;2.项目直接使用自来水进行冷却,脱盐水系统未建,故取消离子交换装置。3.化粪池规模由120m3调整为18m3,原因为:取消食堂建设,污水仅为办公污水,日污水产生量为2.4m3,可满足,滞留时间满足24h要求。4.收集池规模由70m3调整为31.5m3,原因为:软水处理系统未建,仅有生产废水,年产生量约4方,可满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核定为:二氧化疏0.09t/a、氮氧化物0.4t/a,在古**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其排放量纳入古**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经监测,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0.0032L t/a(未检出按检出限一半计算),氮氧化物0.084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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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32 | 0.09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084 | 0.4 | 0 | 0 | 0.084 | 0.08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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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 | (1)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不在生产区用餐。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用水量约为3m3/d,污水产生量约为2.4m3/d,此部分污水进入1个18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城市政污水管网。 (2)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气脱水过滤产生的废水,先经1个容积4m3的隔油池处理****处理站(5m3/d)处理,达标后进入1个31.5m3的收集池收集暂存,晴天回用于****广场洒水,雨天时暂存于收集池中,待到晴天时用于项****广场洒水,不外排。 | 均值为4倍(限值30),浊度平均值为4.9NTU(限值10),溶解氧浓度平均值2.87mg/L(最低限值2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平均值0.26mg/L(限值0.5mg/L),总氯浓度平均值0.21mg/L(最低限值0.2mg/L),氨氮浓度平均值7.2mg/L(限值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平均值8.65mg/L(限值10mg/L),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平均值991mg/L(限值1000mg/L),大肠埃希氏菌未检出(限值“不得检出”)。综上污水站出口水质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 项目化粪池出口废水pH为7.5~7.6无量纲(限值6.5-9.5),氨氮浓度平均值为37.0mg/L(限值45mg/L);悬浮物浓度平均值为38mg/L(限值400mg/L),总磷浓度平均值为3.18mg/L(限值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平均值为36.4mg/L(限值350mg/L);化学需氧量浓度平均值为110mg/L(限值500mg/L);动植物油浓度平均值为0.25mg/L(限值100mg/L),石油浓度平均值为0.17mg/L(限值15mg/L)。综上化粪池出口水质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 |
| 1 | 低噪设备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产噪设备在厂内的位置;对水泵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窗户采用密封性好的材料;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避开周围居民休息时间运输。 | 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产噪设备在厂内的位置;对水泵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窗户采用密封性好的材料;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避开周围居民休息时间。 | 项目厂界外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重烃是项目的副产品,回收储存于重烃储罐中,作为化工原料外售;原料气过滤废滤芯、醇胺溶液过滤废滤芯、脱水单元废分子筛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厂家回收再生处理;脱汞吸附剂、脱汞单元废过滤器、废润滑油、导热油锅妒废油、检修废油和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要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1、项目产生的重烃存储于重烃存储罐中,作为化工原料外售。 2、项目产生的原料废过滤废滤芯、胺溶液过滤废滤芯、脱水单元废分子筛收集后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 3、项目产生的废脱汞吸附剂、废脱汞单元过滤器交由******公司处置;压缩机、空压机废润滑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导热油炉废油等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交**同磊****公司处置。 4、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1 | 落实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区域环境安全。要科学、合理优化场区布局,认真落实好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储罐、管道、液化系统、充装系统等设施的建设、配置,应符合消防和安全评价要求,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根据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周密全面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应急措施,防患于未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 项目科学、合理优化场区布局,认真落实建筑安全防范措施,管道、液化系统、充装系统等设施的建设、配置,均符合消防和安全评价要求,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根据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项目设置1个容积为800m3消防水池,在低洼处(装车区)建设一座7m3的积液池,并设置了抽水泵,事故状态下可将消防废水导入消防水池暂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6年5月2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0702-2026-005-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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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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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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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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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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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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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