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环卫中心一批环卫用车等报废资产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156 |
| 挂牌期间 | 13 |
| 挂牌日期 | 2026-07-10 00:00:0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s://www.****.cn/ggzy/gycq/gppl/ |
****开发区环卫中心一批环卫用车等报废资产整体转让项目变更公告
****中心于2026年7月10日发布了《****开发区环卫中心一批环卫用车等报废资产整体转让》公告,项目编号:****。现转让方申请补充完善该项目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变更后该项目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1. 标的全部资产在用状态均为报废,已达到购置使用年限,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无正常使用功能,****物资处置;
2. 资产存在锈蚀、破损、零部件缺失、老化损坏等情况,不保证设备完整、配件齐全;
3. 受让方须自行负责资产拆除、清运、装卸、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承担全部相关费用与安全责任;
4. 转让方不负责标的资产拆卸、搬运,不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保修及售后服务,资产按现状交付;
5. 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资产实际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完全知晓全部资产瑕疵,成交后不得以资产破损、缺少配件、无法使用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6. 资产拆除、清运须遵守安全生产、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安全风险、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次转让资产中电动保洁车均无配套电瓶,部分车辆电机缺失。
8、本标的,转让方不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
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受让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
2、本标的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4%收取。
3、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产权中心及相关****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追索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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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