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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43MA60RJP65W | 建设单位法人:李怡贤 |
| 李怡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 **市**县靛水街道靛水大道22号 |
| ****(原名:五湖加油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市**县 靛水街道靛水大道22号 |
| 经度:108.101080 纬度: 29.291200 | ****机关:彭水****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04 |
| 渝(彭)环准〔2021〕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43MA60RJP6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43MA60RJP65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597696Q | 竣工时间:2025-12-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2sU6A1 |
| 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中的加油站,****工业园区的项目,不属于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和布局,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为允许类。项目在采取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地控制,能为环境所接受。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原则同意******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4724430)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3600m2,主要建设加油罩棚、站房、卧式埋地油罐、加油岛、站房、汽车服务间等,配套建设消防箱和消防器材箱,站内共设5个埋地式双层FF油罐,包括2个0#柴油罐,1个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98#汽油罐,单个油罐容积均为30m3。总储量为120m3(柴油罐折半计算容积),****加油站。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油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接卸油、储存、加油等工序。汽车服务间产污环节设计工艺是清洗、内饰保养、打蜡。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阀,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通过道路边沟排入溪沟,汽车服务间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生化池内,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间排放废气主要来自储油罐呼吸损耗、油罐车卸油灌注以及加油作业过程中排放的少量油气(油气主要以非甲烷总烃组成)。由于埋地罐顶部覆土大于0.5m,罐内温度比较稳定,同时项目针对汽油设置卸油油气回收设备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经回收系统回收后的油气在无组织排放情况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在各敏感点处的影响值均小于2.0mg/m3,影响较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加油车辆噪声为间断性产生,由于行驶速度较慢,其噪声源强较低;潜油泵置于埋地油罐内,经油罐及地表覆土隔声后,预计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四)落实固体废物控制措施。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清罐废渣。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并集中堆放,及时交环卫人员处理,避免生活垃圾因堆放而产生的恶臭影响站内的环境。油罐定期清理产生的清罐废物经规范收集后,采用联单制管理,定期交由中国****公司****公司回收利用;隔油池定期清理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含油污泥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当日转运给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带来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主要为油罐车卸油蒸气排放、储油呼吸排放及加油过程蒸气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柴油发电机工作时由于柴油燃烧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站房屋顶排放。少量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站房屋顶排放。 项目卸油过程排放废气由油罐车回收系统回收后运回油库进行回收处理;储油呼吸排放量很小,因此未对其进行回收处理,由通气立管排放;车辆加油作业蒸发由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 2.加油区布设有集水沟,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排入1#三段式隔油池,再经废水总排口排入附近市政管网。汽车服务间废水经2#三段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排入生化池内,再经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他雨水引至雨水井,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经调查,项目运营期间产噪源主要有潜油泵5台、加油机4台、洗车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1台及来往油罐车和加油车辆。潜油泵固定在地下油罐内,且油罐上部覆土;加油机隔声、基础减震,备用柴油发电机安放在室内,并对基础采用减振措施,洗车设备均布置在汽车服务间内;在加油站进站口设置减速标志,来往车辆禁止鸣笛。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 4.根据调查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清罐作业产生的清罐废渣。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日产日清,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协议见附件)外运处置;项目清罐作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产生的清罐废渣由****转移处理。该项目试运行时间不长,还未进行清罐作业。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
| 1.平面布局变化:1#隔油池位置调整至埋地油罐区南侧,处理规模不变。 2.雨水、污水排水去向变化:处理后的雨水和污水从排入道路边沟改为分别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市政雨水管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向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相关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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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在场地东北角绿化带内设置一个生化池,处理规模为20m3/d,****加油站内生活废水 | ******公司于2026年4月22-23日开展验收验收监测,检测的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氨氮、SS、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本项目采取的废水治理设施可行,符合该项目环评批准书要求。 |
| 1 | 油气回收系统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 针对汽油设置卸油油气回收设备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同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处置装置位置。 |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至23日对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限值。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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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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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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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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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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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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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