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0日。
电话:0372-****005
通讯地址:**高新区黄河大道****开发区管委会33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开发区黄河大道与曙光路交叉口向北 300米路西 | ****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诺****公司 | ****公司拟投资560万元,对现有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拆除10t/h燃气锅炉,保留2台 8t/h 锅炉、1台2t/h燃气锅炉,新增3台4t/h 燃气锅炉,改造前后生产蒸汽量不变。该项目于2025年8月18日在****开发区管****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1.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共用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DA008)。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和生****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燃气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降噪措施处理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新增锅炉废包装袋通过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树脂由厂家更换,废树脂直接带走。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 5.地下水、土壤: 锅炉房地面硬化,运营期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 Q<1,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重大风险源,在加强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