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项目已获批准采购,现邀请已由采购人按法定程序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应在**县阳光采购平台(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14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48.00万元
最高限价:48.00万元
采购需求:**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县阳光采购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县阳光采购平台(www.****.com)获取谈判文件。
注:应急客服电话:400-0099-555(接听时间:9:00-12:0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平台服务费及场地服务费:人民币300元/次,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县阳光采购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14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县阳光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阳光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说明
8.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请登录**县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为“投标人角色”、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均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8.2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办理注册、已注册的注册信息变化未及时变更、未及时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等情形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的,需采用“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及加、解密。
8.4阳光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https://www.****.com/HelpCenter/HelpCenterDetail?Id=0d2b8e6d-02a6-4dd0-b828-1aa71a25a7b0。“投标工具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注册及CA咨询:0551-****0091,交易平台操作事宜咨询400-0099-555。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业局
地 址:**市**县高河镇**路91号
联 系 人:聂国柱
联系方式:0556-****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凌晨晨
联系方式:0556-****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国柱
电 话:0556-****18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经济开发区
成交金额:44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标、李波、高宜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67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业局
地 址:**市**县高河镇**路91号
联系方式:0556-****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国柱
电 话:0556-****180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