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新院区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新院区食堂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新院区食堂采购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

3.预算金额:/

4.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拟确定1****公司对****新院区食堂进行承包经营。(具体经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食堂承包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每年考核评定合格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试用期内承包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医院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院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企业法人证书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银行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标书代写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9: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及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等)发送邮箱至****@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纸质版招标文件可在(**市**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领取。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09: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会议室(**市**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裙楼3楼)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8月4日09: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会议室(**市**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裙楼3楼)标书代写

备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文件的所有内容应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者应赔偿损失。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经济信息网(www.****.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李元超

联系方式:0931-****217

单位地址:**市**区南滨河路东路5666号

代理机构:****

电 话:131****9575、189****3065

联 系 人:代工、于工

单位地址:**省**市**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裙楼3楼

****

2026年7月1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4
招标公告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