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再利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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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电子监管号:****262026XS****665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及**再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建设依据

《****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一2035年)》的通知》(临建发(2025]12号)。

用字第 530********0002 号








项目拟选位置

**市**县耿马镇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



拟用地面积

(含各类用地明细)

新增用地面积应控制在1.2830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1.2830公顷(耕地0.677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拟建设规模

拟建设年处理量15万吨(日处理400 吨/天)规模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核发机关

日 期

****规划局

2026年7月9日


附图及附件名称

1.项目位置示意图。

1.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2.本许可是自然**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开工用地的依据。

3.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4.本行政许可类型为仅预审。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及****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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