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指挥中心值班通信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8日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C-2026-068
项目名称:****指挥中心值班通信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 1 |
1 |
****指挥中心值班通信系统改造项目 |
1项 |
本次项目本次内容包括:操作终端、无线投屏器、视频摄像头、无线手持话筒、线声源阵列音箱、专业功放、分布式KVM输入/输出节点、分布式调度管理平台、音视频控制软件、配套支架及线缆辅材、布线安装等。改造完成后,将实现值班室音视频信号的全域可视化调度、多席位协同操作、大屏内容灵活推送、****中心无缝对接,全面提升应急指挥值班室的信息化支撑能力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5.5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8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标书代写
注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1条至第1.6条的相关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获取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磋商文件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00(**时间)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3306、****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4、获取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采****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银行****支行
账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黄国森/0591-****3306、****3307) 、负责人(黄丽婷、张秋英/0591-****3301)
6、公司邮箱:****@163.com。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部办公区6号楼11层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1-****5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3306、****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3306、****3307
网址:zfcg.****.cn
开户名:****
****
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