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朝南 | 建筑面积:10324.0平方米 |
| 挂牌价:110.0万元/年 | 保证金:1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市城市公共****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位于**市**区**大道以北、**大道以西的柘塘公交枢纽站整体资产10年租赁经营权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朝南 | 房屋建成时间:2025年01月01日 |
| 建筑面积:10324.0平方米 |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用途: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 房屋总层数:7层 | 房屋所在层数:-1至6层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10.0年 | ||
| 室内配置:无 | ||
| 附属设施:无 | ||
| 标的状态:现状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7月13T日 至 2026年07月27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大 道以北、**大道以西 | ||
| 联系人:蒋 | ||
| 联系人电话:173****1110 |
一、标的内容
| 标的名称 | 位 置 | 建筑 面积(米2) | 第一年年租金 起拍价(万元) | 累计年租金 起拍价(万元) | 出租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 **市城市公共****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位于**市**区**大道以北、**大道以西的柘塘公交枢纽站整体资产10年租赁经营权 | 永 州 市 零 陵 区 | 约 10324米2 | 110 | 1116.5 | 10 | 10 |
| 备注:年租金每5年增长一次,增长率为上轮年租金的3%。 | ||||||
特别申明:
(1)本次拍租标的为现场现状拍租,出租方要求标的所有竞买人必须亲临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竞买人参加拍卖会被视为了解和接受出租方的所有租赁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履行。
(2)承租人自行办理水、电等开户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要求执行各项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职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出租方属国有独资企业,经公司会议批准对标的进行资产管理租赁,出租方拥有无争议租赁权。
(4)标的的《不动产权证明》在办理中。
二、租赁物位置、范围和面积
租赁房屋坐落在**市**区**大道以北、**大道以西的柘塘公交枢纽站房屋(建筑面积为10324平方米)及所占土地使用权。
三、租期及租金增长方式
标的的租赁期限为10年,既从2026年 月 日至2036年 月 日。标的的年租金每5年增长一次,增长率为上轮年租金的3%。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
四、租赁房屋用途及转租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办公。
2、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转租;
3、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等危险品化学品;
4、不得从事经营刺激性气味浓烈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5、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不得从事有扰民的五金加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
五、标的移交
本次拍租为现状拍租,竞得人(即为买受人)需自行清场并接管租赁物。出租方(**市城市公共****公司)以房屋现状出租,竞得人(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整体情况及设施设备等自行确认。
标的拍租成交后,承租方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由出租方确认款项到账后三日内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
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场和接管标的,出****公司不负责标的清场等各项事宜,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修、管理等相关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
六、其他说明
1.押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1)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拍租成功后,标的的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生效后30日内需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作为承租方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书》义务的担保。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如数退还(不计息)。
(2)租金及支付
①【2026年 月 日至2031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含税价),五年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②年租金每5年增长一次,增长率按上轮年租金的3%为【2031年 月 日至2036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含税价),五年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026年 月 日至2036年 月 日】合计10年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含税价)。
如租金没有按时足额交清,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押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以上款项须由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出租方账户如下:
户名:**市城市公共****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舜德支行;
帐号:820********489769
出租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形式面通知承租方。
2.佣金、交易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佣金: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标的竞得人)须按拍卖标的(第一年年租金)成交价的1%****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提供电子普通税务发票),须于成交之日起三****公司账户,****公司办理支付完佣金、交易服务费、完成报废手续后续原数原路退还竞买保证金相关手续。
佣金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永****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市逸云路支行;
帐号:597****83312。
(2)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承担50%交易服务费,买受人(标的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标的竞得人)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非税”自行缴纳。
七、租赁条件
1、出租方以房屋现状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装修、改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出租方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若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私自改建、装修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及赔偿,并视为违约。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对改建、装修质量和安全负责,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所装修房屋(含厨房等)无违章装修、渗漏、堵损等情况,因渗漏、堵损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修缮及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租赁期限届满不再续租的,房屋内设施物体和装修物体由承租方无偿移交给出租方。租赁物场地滞留物件,出租方不同意放置的由承租方负责清除、带走,并恢复场地原样。
4、承租方对使用的区域自行做好物业管理,实行“三包”。承租方自行支付租赁物区域的物业管理费并履行相关义务职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按照标的租赁物所在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水、电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仅于保洁、安保、后续维护费用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承租方租用房屋经商,必须依法经营,严****政府禁止行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由承租方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常营业,出租方概不负责,且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6、承租方经营期间各种经营手续的办理,各种税、费的缴纳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租用出租方房屋经商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若承租方工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必须及时整改,承租方不及时整改,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自行采取防火、防盗、安全(包括用电安全)等措施,一切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标的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导致委托方涉诉、被处罚、被投诉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支付的罚款、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卫生等工作。
10、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之活动。
11、承租方应按每月实际水、电费发生额主动交纳水、电费,因欠费导致停水停电,出租方概不负责。
12、租赁期间,承租方需电视、电话、网络开户,一切手续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缴纳,并向出租方报备。
13、租赁到期,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缴纳的水费、电费、房屋的设施损坏维修费须一次性结算付清,否则,在承租方所交的押金中双倍扣除。
14、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承租方可就续延租赁期限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的,双方应就租赁事宜签署补充合同或另行签署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5、租赁期满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自然终止。
16、税费支付方式:按国家及租赁房屋所在地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相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各自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出租方可配合办理。
17、出租方可对标的进行融资、贷款抵押,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八、违约责任、免责条款
1、出租方根据需要或政策性变化,如政府对**重新规划、出租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等情况时,可提前终止合同且互不违约。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转租,如私自转让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独自承担,且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4、承租方应当遵守《房屋租赁合同书》条款,若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则交来的押金出租方不予退还,并且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5、出租方及承租方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书》未尽或相关事宜产生争议的,应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应****人民法院起诉。
九、**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拍租注意事项
1、竞买资格:
(1)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次竞买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或挂靠行为。
竞买人须对自身是否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进行审慎判断并承担全部责任。****公司有权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竞买人不符合条件,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租赁合同,收回本次租赁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竞得标的物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4、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5、该资产处置价款属于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出租方向竞得人(承租方)出具税务发票。
6、确定竞得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7、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公司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8、保证金约定事项:
(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十、重大事项及风险提示
1.瑕疵披露与风险自担: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拍卖人已要求委托方说明标的瑕疵并予以披露。特别提示:标的物的清场移交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拍卖人对该等风险不予担保。
2.尽职调查义务: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内,对标的物的权属、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规划限制、交付条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查勘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必要咨询。公告及拍卖文件中的任何描述、图示、数据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3.竞买行为效力: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应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公示拍卖文件的所有条款,自愿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及潜在风险引致的投资及法律后果。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情况或文件描述与现状存在差异为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拍卖业务联系电话:193****2909(文)
1.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次竞买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或挂靠行为。
竞买人须对自身是否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进行审慎判断并承担全部责任。拍卖人及委托方有权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竞买人不符合条件,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办公。
2、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转租;
3、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药、化肥等危险品化学品;
4、不得从事经营刺激性气味浓烈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
5、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不得从事有扰民的五金加工,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和项目。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7月28日 16时3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7月28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 起始价:110.0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5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双方各负担50%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市城市公共****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位于**市**区**大道以北、**大道以西的柘塘公交枢纽站整体资产10年租赁经营权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0324平方米 | **区 | 110万元/年 | 10万元 | 0.5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7月13日21时30分00秒至2026年07月28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终结。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7月13日21时3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7月28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15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永****公司 173****1110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46-****758
永****公司
2026年07月13日
根据**市城市公共****公司来函,现将2026年07月13日发布的永国资公告〔2026〕231号国有资产进行终止。
特此公告。
****交易中心
2026年07月14日
(1)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次竞买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或挂靠行为。
竞买人须对自身是否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进行审慎判断并承担全部责任。****公司有权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竞买人不符合条件,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