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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工程(一期)10KV线路工程。
项目地址:**省**市**区花牛镇罗沟村罗家沟15号。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4日-2026年8月11日(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89****2952
天****公司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