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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玉龙县金**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玉龙县金**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玉龙县黎明乡;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8月11日;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157****3336 ;
验收报告表(公示版)及自主验收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