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二楼、三楼食堂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6年****二楼、三楼食堂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上网时间:2026年7月1日
四、澄清内容
问题1、1:根据交易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资信及荣誉,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经营的****公司****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优秀企业”等类似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1)**省自2021年起全面停止新增评定、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无新增取证渠道。原有省、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通道关停,不再组织新增申报、不再新颁发该名称牌匾证书。存量旧证书到期后不予续评,2021年1月1日后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无任何新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公示、授牌记录。该荣誉属于已停止发放的过时荣誉,2021年后新、老团餐企业客观无法新取得该证书。(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现已由多类常态化官方食安示范荣誉承接,属于评标办法中载明的“等类似荣誉”范畴。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食品安全示范评价职能,****监局、市卫健委常态化开展、持续发证的同类官方荣誉替代,均为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门针对餐饮/校园食堂的食安示范称号,包括: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优秀等级)、****餐厅(食堂)等。上述荣誉评定标准、监管效力、示范属性与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对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等类似荣誉或奖项”的文字表述。标书代写
(3)经我司查询******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得知:“优秀企业”无统一官方评定标准、评选范围极度宽泛,且极少面向餐饮企业开放申报。“优秀企业”并非市场监管、教育主管部门专项标准化餐饮类荣誉,****机关评选口径混乱:①市场监管、教育局系统极少单独设立面向食堂托管、团餐运营企业的“优秀企业”年度评选;校园领域仅表彰“优秀食堂、先进食堂集体”,极少授予企业主体“优秀企业”称号;②该荣誉无固定申报周期、无常态化申报渠道,每年获评名额极少,**、**绝大多数深耕校园供餐的团餐企业均无法取得该项荣誉。请问具体描述“优秀企业”荣誉名称。
回复1. 交易文件中“等类似荣誉或奖项”为开放式表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餐厅(食堂),均属于本条认可的同类示范荣誉,投标时可正常提交佐证材料计分。
本条款所指“优秀企业”限定为市场监管、教育、文旅、****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面向餐饮、团餐、校园后勤服务企业主体正式评选、发文公示、颁发牌匾/证书的优秀企业类荣誉;仅针对食堂门店、班组、个人的表彰,不属于本条款认可范围。
持有对应主管部门正式颁发、可官网核验的团餐/餐饮类优秀企业证书,均可参与计分。
问题2: 根据交易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人员配置,拟派项目经理要求(6分):4.具有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证书得1分。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请问这里的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证书具体指哪项若提供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2. 本条“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证书”无限定单一工种,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中式烹调、食品安全管理等餐饮、膳食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予以认可。
问题3.根据交易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人员配置,拟派项目经理要求(6分):5.****协会颁发的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的得1分。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1)“**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与“ 团餐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两本证书发证主体完全一致,同****行业协会认证,效力对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协会官方统考认证,**通用、官网可查,是国内最早、覆盖最广的餐饮高级管理资质,考核内容完整包含团餐运营、校园食堂管理、食品安全、膳食配餐、后厨管控、学生餐运营等核心模块,****学校食堂项目经理工作。与评标办法中的“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同样为餐饮行业细分专项证书,发证机构****行业协会,仅在证书名称上增加“团餐”二字,二者核心考核框架、管理能力评判标准高度重合,不存在层级、权威度差异,均属于餐饮行业高级管理类国家级行业证书。标书代写
回复3.****协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考核内容覆盖校园团餐、食堂食品安全、学生膳食管理等项目核心管理内容,发证主体、证书效力、行业权威性与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一致,投标时提供该证书等同满足本条加分条件。
为统一评审标准,交易文件不作文字修改,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认定两类证书均可计分。标书代写
问题4.根据交易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人员配置,拟派厨师长要求(7分):4.具有三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得1.5分。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1)健康管理师证书并非校园食堂厨师长必备资质,与岗位核心履职需求无关。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食堂仅要求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仅对公共营养师相关资质作出导向要求。健康管理师就****中心、康养机构、慢病健康干预等领域,工作内容侧重人群慢病筛查、健康档案管理、康复指导;而中学食堂厨师长核心工作为菜品烹调、食堂食品安全管控、学生日常膳食搭配、后厨人员管理,二者工作职能、
专业体系完全割裂。将健康管理师作为厨师长加分项,属于与本项目食堂供餐履约能力无关联的评审要素。(2)证书叠加要求过高,大幅抬高餐饮(团餐)企业参与门槛,存在不公平竞争情形。条款要求厨师长一人同时持有烹调、面点、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四类不同赛道高级证书方可拿满6分资质分。四类证书分属完全独立职业工种,培训、报考、取证周期长、成本高,市场上同时集齐四项证书的校园食堂厨师长存量极少。
回复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学校落实营养健康管理,健康管理师具备膳食健康、人群营养管控专业能力,可辅助食堂完成学生健康膳食搭配、慢病饮食适配、后厨健康管控等工作,与中学食堂运营履约存在直接关联,不属于无关评审要素。
本项目为校园食堂承包,人员资质多维度加分旨在择优选择综合管理能力更强的服务商,市场具备复合型持证厨师长人员众多,不存在抬高门槛、不公平竞争情形。
故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问题5.根据交易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人员配置,拟派本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0分):2.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2分。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公司了解,自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进行了改革,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公共营养师等多项职业资格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转为由经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与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均纳入国家人才统计和认定范围,是国家认可的职业能力凭证。
回复5.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经人社部门备案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同等效力,投标时提供证书、备案机构查询佐证材料,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可计分。标书代写
问题6. 招标文件 26 页企业资信及荣誉中 3.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或其经营的****公司****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优秀企业”等类似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疑问:我公司经营的食堂荣获的“****餐厅”荣誉,是否认可
回复6.(1)若贵司所持“****餐厅”荣誉发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且证书评定核心内容围绕食品安全规范、食堂健康配餐、校园餐饮标准化管理,与招标文件列明荣誉评定维度一致,属于条款约定“类似荣誉”,投标时可正常提交材料予以计分;
(2)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则不在本评分项认可范围内,不予计分。
问题7、招标文件 29 页人员配置中 拟派本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6.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总局****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得 1 分;满分 1 分。;
事实依据: ****保障部、中央编办、民政部等部门相关规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可依据市场需求和行业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专业技能认证工作,颁发相应培训合格证书、能力评价证书,属于行业自律与能力认定范畴,所****协会颁发证书应该具有同等效力。
事项 1 修改为:6.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总局****中心****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员得 1 分;满分 1 分。
回复7.同意,协会是指依法在国家民****行业协会,提供协会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
问题8.“投标函格式”-“8、我方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该条款关于“处罚”定义范围空乏,没有明确处罚的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意味着,只有依法设立并赋予****机关,才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窗口,主要承担信用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的对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网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银行指导,国家公****信息中心主办,****中心、中经网提供技术支持。
“中国政府采购网”是财政部开发设计****政府采购信息统一管理的专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与财政部正在开发、****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包括在线招投标在内的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作为政府机构背书的**性信用网站,充分具备甄别投标人是否存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权威性。
建议:条款修改为“8、我方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人不处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为准。)”
回复8:交易文件P13“14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投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投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更正为“14 定标方式 招标人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应取消中标人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信用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投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标书代写
问题9.企业认证
具有餐饮服务认证证书得 1 分
询问:****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仅多 “餐厅” 二字,证书等级、效力一致。请问该证书是否予以认可得分
回复9.交易文件要求为餐饮服务认证证书,贵司所持证书仅前缀增加“餐厅”二字,证书等级、认证范围、法律效力与交易文件要求证书完全一致,该证书予以认可,可正常计分。问题10.企业资信及荣誉
2.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其中连续****协会****协会颁发的“中国团餐企业百强”、“中国团餐 TOP100”、“团餐领跑者 TOP100”得 3 分;(需协会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询问:1.2021 年 1 月 1 日是否为获奖日期
2.根据理解内容,是否提供上述 3 个荣誉中,任意一个连续三年的荣誉即可得分
3.****协会、****协会加盖公章颁发的百强荣誉证书,是企业获奖事实的原始官方凭证,足以获得该奖项;协会往年榜单公示页面存在定期下架、归档、无法检索的客观情况,部分年度无法调取官网截图。若我方仅提供对应年度
加盖协会公章的获奖证书扫描件,是否可认定该项得分
回复10. (1) 交易文件约定“2021年1月1日起”,认定标准为证书载明的获奖授予日期,获奖授予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方可纳入计分周期;证书落款授予日期早于2021年1月1日的,不计入有效年度。
(2) 交易文件列明“中国团餐企业百强”“中国团餐TOP100”“团餐领跑者TOP100”三类荣誉,满足同一类荣誉连续三年即可得分,无需同时具备多项荣誉;不同类型荣誉不得交叉累计计算连续年限。例:连续三年获得“中国团餐企业百强”符合得分要求;一年百强、一年TOP100、一年领跑者不视为连续同类荣誉,不予计分。
(3)1. 针对协会榜单定期归档、页面下架无法调取截图的客观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即可。 标书代写问题11: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6 分):
2.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得 1.5 分。
4.具有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证书得 1 分。
拟派厨师长要求(7 分):
1.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得 1.5 分。
拟派面点负责人要求(3 分):
1.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资格证书得 1.5 分。
拟派食品安全总监要求(4 分):
1.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得 1 分。
询问 1:以上证书提供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网站查询截图的技能等级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询问 2:对于“4.具有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证书得 1 分”,
该项提供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网站查询截图的食品安全管理师、公共营养师技能等级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1:询问1予以认可;询问2,详见回复2内容。
问题12: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6 分):
5.****协会颁发的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的得 1 分。
询问: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考核内容涵盖团餐食堂运营、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膳食管控等全部核心能力,与团餐职业经理人专业能力要求高度重合,属于同层级高级餐饮管理资质,****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2:详见回复3内容
问题13:人员配备
拟派食品安全总监要求(4 分):
1.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得 1 分。
4.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总局****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得 1 分;满分1分。
询问 1:中式烹调师、健康管理师同属高级工资质,均可支撑食品安全总监食堂膳食、健康管理工作;三级级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培训内容覆盖膳食健康管控、食堂人群饮食风险防控,与食品安全总监统筹集体用餐健康管理的岗位职责高
度匹配。请问针对“1.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得 1 分。”提供三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询问 2:国****协会(学会)核发得培训证书也统一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开展标准化培训考核,核发同名称食品安全总监证书,考核内容完全匹配团餐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履职要求。请问针对“4.具有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总局****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得 1 分;满分 1 分。”****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3:询问1. 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加分项不可用健康管理师替代。交易文件已明确限定证书工种为中式烹调师,健康管理师培训方向、职业工种与要求不符,不予认可。
询问2.予以认可,协会是指依法在国家民****行业协会,提供协会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
问题14.一、交易文件27页人员配置,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交易文件28页人员配置,拟派食品安全总监要求: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叁.事实与理由:(一)条款设置与本项目服务履约需求无关联性,属于不合理评审条件。****中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核心服务内容为校园餐饮加工、食品安全管控、食堂日常运营、师生用餐保障等常规后勤服务,无高端技术研发、高精尖专业操作等特殊岗位要求。加分,与本项目食堂服务的实际履约需求完全无关,超出项目岗位必要能力要求,属于过度设置评审门槛。
****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合规规定,构成差别、歧视待遇。(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设定的评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食堂服务岗位无需限定全日制学习形式,该评分条款明显违背上述规定。
(2)依据发改法规(2022)1117号文件明确要求,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应当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审慎设置,不得通过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多地财政监管部门已明确认定:普通服务类项目将全日制学历作为加分条件,属于典型违规设限行为,人为抬高投标门槛、限制公平竞争。
(3)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相关要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评审因素需与服务质量直接相关,学历学习形式不属于食堂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的评判标准,将全日制学历作为加分项,属于无效且违规的评审设置。
(三)条款限制充分市场竞争,违背公平招投标原则。目前大量具备丰富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控经验的从业人员,通过成人高考、自考、****大学等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取得合法合规、国家认可的学历,其学历效力受国家法律认可。本条款一刀切式排除非全日制学历人员加分资格,否定合法有效学历的效力,大幅缩小合格人员选聘范围,限制优质供应商参与竞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基本原则,损害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质疑请求:请求将此项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食品安全总监两人的学历要求中删除“全日制”要求。
回复14.本次交易文件中对拟派项目经理全日制学历的要求,并非出于对不同学习方式学历的歧视。该要求是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所设定。同时,我校充分尊重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此次对项目经理学历要求的设定,与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的初衷并不相悖,也并非是对不同学习方式学历的就业歧视,仅为保障项目实施的专业性与可靠性而设置。综上,招标文件中关于拟派项目经理学历要求的条款保持不变。
问提15.交易文件26页,企业资信与荣誉,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经营的****公司****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优秀企业”等类似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事实与理由:(一)奖项门槛限定“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构成差别待遇,排斥中小本地餐饮服务商。校园食堂服务商分为两类主体:一类规模化连锁餐饮企业,业务覆盖多市县,极易获取市级、省级荣誉;****小学食堂的中小餐饮企业,经营场地仅局限于本区县,日常参评渠道多为区县级市场监管、教体部门,几乎无法取得市级及以上奖项。****中学食堂服务,履约核心是本校食品安全、师生供餐保障,区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同样能够证明企业日常餐饮管理、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与项目履约需求高度匹配。交易文件直接将区县级官方荣誉完全排除计分范围,人为抬高得分门槛,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条款仅认可市级以上奖项,否定区县主管部门合法荣誉效力,明显违规。
(二)奖项类型宽泛且计分权重偏高,变相倾向存量大型企业,破坏市场充分竞争。本条满分6分,分值占商务评审比重较大,但罗列荣誉覆盖消费示范、食品安全、信用、综合评优多类奖项,****集团跨区域经营,可批量持有多项市级荣誉,轻易拿满分值;中小食堂服务商受经营规模、区域限制,很难集齐3项市级奖项,天然处于竞争劣势。条款奖项设定应增加与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营养健康供餐服务直接关联的荣誉纳入加分项,评审因素设置缺乏针对性,不符合财政部87号令“评审因素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的硬性要求。
质疑请求:
请求将此项修改为: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经营的****公司****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优秀企业”、“营养健康食堂”、“劳动保障诚信用人单位”等类似荣誉或奖项的,市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2分,区县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
回复15.见回复1内容
问题16:企业认证
具有餐饮服务认证证书得 1 分
询问:****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仅多 “餐厅” 二字,证书等级、效力一致。请问该证书是否予以认可得分
回复16:详见回复9内容
注:交易文件和本次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为准。 采购人:****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