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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3号地块工业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镇业路西侧、工业**侧、镇口工业一区二路(规划为规划六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4028.3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2594.12平方米,项目地块原为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建设2栋10****园区管委会、消防救援站,主要生产制造纺织服装。具体建筑物为2栋10层厂房、1栋2层小型消防救援站和1个地下-2层地下室,即: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小型消防救援站、4号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61457.8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49956.39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气治理 施工扬尘采取临时围挡作业、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采取洒水抑尘、定期冲洗,篷布遮盖等措施 废水治理 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用于施工作业用水和洒水防止扬尘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治理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固废治理 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废弃方等运送到规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严禁在河边堆放 运营期 废气治理 发电机尾气通过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机动车尾气通过合理布局通道、车位、加强机械排风,并加强绿化,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处理厂处理 噪声治理 备用发电机、人员活动、机动车运输产生噪声,采取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07-14 |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