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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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新**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新**金石镇山水豪庭5栋16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08 月 03 日 09点 0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代理编号: HNBJZT2026-XN-006 ;

2、采购项目名称:新**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4、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工程概况

数量

预算金额

新**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

****934.00

新**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934.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 新**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新**高桥镇中房村集中供水工程

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最低人员配备标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无在建查询截图或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6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7 月 21 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 ,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金石镇山水豪庭5栋1603)

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 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 ****(新**金石镇山水豪庭5栋1603)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委员会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六、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开启时间:2026年 08 月 03 日 09点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新**金石镇山水豪庭5栋1603)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成交金额的10%。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8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结算金额的3 %;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市新**金石镇棉塘路香山嘉苑3楼

联系人: 张振明

联系电话:139****9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新**金石镇山水豪庭5栋1603

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189****4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芳

电 话:189****4503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c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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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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