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东方大道消防救援站卫生间、洗漱间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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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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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大道消防救援站卫生间、洗漱间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示范区腾飞路碧桂园天麓林湖39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 **市**大道消防救援站卫生间、洗漱间改造项目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 20日历天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玉敏、李杰、冯红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7516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焦先生、175****1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示范区通达五路胜利路交叉口京都九如府2号楼701室

联系方式:崔先生、193****2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193****297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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