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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拟在**县全域建设标准桩294个,充电设备总功率数20680kW。①第一年度建设167个标准桩,功率数11160kW。②第二年度建设101个标准桩,功率数6240kW。③第二年度建设剩余的26个标准桩,功率数3280kW。以最终实际建设为准,需通过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年度考核。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7-14 09:09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改革局0877-****128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招老师 |
| 办公电话: |
0877-****05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徐卫国 |
| 经办人: |
苗艳 |
| 办公电话: |
159****0037 |
移动电话: |
159****0037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6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1开标室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889.8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 ①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措施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组织图纸审查或确认、设计优化、驻场设计服务及咨询、竣工验收等);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优化范围内所有建筑、电气、给排水、结构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工程; ③采购范围包括按要求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充电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含编制使用说明书)、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④投标人承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控制全面负责,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须由负责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
| 资质要求: |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其以上等级,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充电设备投标人要求:须为充电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是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承担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作出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作出承诺)。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投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投标人应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施工企业提供)。 (4****公司****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人的投标并将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标书代写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是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 3.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承担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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