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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14 |
| 名称: | ****位于**市**区世纪大道东筠城**春天小区南面山头331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4 | |
| 主题词: | |||
经研究,根据2023年6月《领导批示件——****气象局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请示》****办公室文件办理表工作事项呈批:收文编号:Z4-23-404),同意位于**区世纪大道东筠城**春天小区南面3317.00㎡土地(地块一:1660.45㎡,不动产权证号:粤(2025)**区不动产权第****631号;地块二:1656.55㎡,不动产权证号:粤(2025)**区不动产权第****626号),按以下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用地基本情况
1.本次用地位于**区世纪大道东筠城**春天小区南面,北侧为筠城**春天小区,场地现状为丘陵山地,其余周边现状为未开发山体。
2.本次规划用地面积约3317.00㎡。
二、用地使用性质
使用性质: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
三、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 约3317.00㎡ | 备注 |
| 容积率 | ≤0.5 | — |
| 建筑密度 | ≤25% | — |
| 建筑限高 | ≤40m | — |
| 绿地率 | ≥25% | — |
| 机动车停车位 | ≥1个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市政、公服等配套 | 其他市政及公服配套等按照《**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 | |
四、建筑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根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建筑应退让应满足沿城市道路两侧**、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2.0倍,即:H≤2.0(W+S)。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规划道路红线应符合《**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退让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界线:用地边界线退让需符合《**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的退让要求。
3.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电力、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周边实际情况而确定。
4.地下建筑物应符合消防、人防、排水等相关规范要求。
5.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应符合《**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五、市政要求
1.排水系统须按雨、污分流设计,并与城市管网合理衔接。
2.涉及其他相邻市政管线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划、规范的要求,并预留用地及接口。
3.项目建设需满足防洪排涝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
六、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要求
1.处理好地块与周边城市道路进行衔接,避免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和产生安全问题。
2.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满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3.人流出入口方位:可结合机动车出入口布置,也可单独布置。
七、区域要求
1.建筑鼓励采用绿色环保节能材料,按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标准规划建设,且建筑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须保证满足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及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要求。
3.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八、气象站周边区域建设管控要求
气象观测站的周边地区需要严格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23号)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实行建设管控,确保站址至少保持30年稳定不变。
九、遵守事项
1.本规划条件为规划方案报审的依据。
2.持本规划条件委托具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应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局审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