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关于******管理局**工商所业务用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公告
******管理局原**工商所业务用房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现建设单位******管理局委托****对该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
根据《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对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20日)。
如对公告内容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建设单位可据此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期满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建设局(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区庆远镇龙隐路2号(****建设局307办公室)
邮编:546300 联系电话:0778-****161
****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