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4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县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座落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土地面积 | |
| 公顷 | 亩 | |||||
| 1 | 532****09004GB00310 | ******委员会 | 供电用地 | 50 | 0.8125 | 12.19 |
| 2 | 532****05010GB00002 | **县西定哈****村委会、章朗村****小组 | 供电用地 | 50 | 0.9090 | 13.64 |
| 3 | 532****05010GB00003 | **县西定哈****村委会、曼来村委会、章朗村委会 | 供电用地 | 50 | 0.4334 | 6.50 |
| 4 | 532****05010GB00004 | **县西定哈****村委会、曼来村委会、章朗村委会 | 供电用地 | 50 | 0.0264 | 0.40 |
公示期: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
二、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区域供电需求,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购地主体:意向购地主体需要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的营业资质,须取得发电入网手续,并取得项目核准批复。
三、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省级等有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地址):****(**县茶乡路4号)
联系电话:0691-****529
联系人:陈先生
****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