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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14 17:08: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水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内的“序号4 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情况”对应的评分标准内容(第45页)标书代写 | 根据投标人拟派班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类证书的1名得2分,最高2分; 2、具有行采购人管部门颁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人得1.5分,最高3分。 3、项目组人员中具有省级及以上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1名得1分,最高3分。 注:以上一人多证的,仅计分一次;须提供对应的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拟派班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类证书的1名得2分,最高2分; 2、****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人得1.5分,最高3分。 3、项目组人员中具有省级及以上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1名得1分,最高3分。 注: 以上一人多证的,仅计分一次。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涵盖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两个类别,投标人提供其中任一类别证书均予认可,如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两证的,仍按一人计分,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对应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 |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内的“序号5 机械设备”对应的评分标准内容(第45页)标书代写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情况: 1、企业具备浊度检测仪、余氯检测仪、安全维护设备等,3项设备齐全的得3分,不全或没有不得分; 2、拟派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5辆车辆的得3分。 注: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名下设备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租赁方名下设备购置发票,供租赁方名下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情况: 1、企业具备浊度检测仪、余氯检测仪、安全维护设备等,3项设备齐全的得3分,不全或没有不得分; 2、拟派车辆情况:投标人自有或租赁5辆车辆的得3分。 注: 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名下设备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租赁方名下设备购置发票、租赁方名下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浊度检测与余氯检测功能集成于同一台设备的,投标人还须在证明材料中附上该设备的功能说明(如产品说明书或第三方校准证书等),以证明其同时满足两项检测要求,否则视为该项设备不全,不予计分。以上材料提供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余洁
联系电话:158****7262
地址:**省**市**县城滨**路2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徐彦妍
联系电话:151****7837
地址:**县**镇舒川村棠川自然村158号
3、监管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0571-****5897
地址:**省**市**县县城春**路69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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