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50847/202008-00020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17:24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废止时间: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淮发改资环〔2020〕26号 | 关键词:
****:
《关于报请审批****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总投资76141.4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合建一幢急诊楼与门诊楼,总建筑面积11700㎡ ;**一幢15层住院大楼,建筑面积25350㎡;**一幢医技楼,建筑面积17550㎡。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1618.51吨标准煤、等价值2899.57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费电695.85万千瓦时,天然气62.86万立方米。
四、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者国家“节能产品**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采用智能中央空调管理系统,节约用电量;室内照明采用LED节能灯具,减少电能消耗;采用永磁同步、变频电梯,配备电梯能源回馈器,并采用智能控制,降低用电量;地下车库安装导光管,节约电能;采用聚能燃烧技术灶具,减少天然气使用量。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加强能源管理和能源计量工作,****中心,完善能源管理体系。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落实,并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六、市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