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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847/201901-93731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发布日期: | 2018-05-02 16:47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废止时间: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御香山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关键词: |
******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御香山项目节能报告》(安万置字〔201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节能评审及主任办公会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编码:****
二、该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总建筑面积226856.69㎡,其中住宅面积为154306.74㎡,商业及公共服务面积为11243.26㎡,地下建筑及架空层面积为61306.69㎡。****菜市场、社区组织用房、物管用房、地下车库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
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593.3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电量1059.47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20.37万立方米,年耗水23.67万吨。
四、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补充区域位置图、主要户型的平面方案;建筑楼栋、层数在文本中应统一。
(二)11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三)补充地下车库排水设备及雨水利用设施的能耗。
(四)完善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措施。
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并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