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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847/201901-44044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发布日期: | 2018-12-18 16:58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废止时间: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关键词: |
******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医院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淮卫办〔2018〕3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编码:****
二、项目总投资:180984.11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项目总建筑面积197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80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急诊医技康复病房综合楼、****基地、行政科研教学楼、后勤楼、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工程)和门卫房等;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病房床位1000床、康复中心床位200床。
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905.9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电量1474.21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86.99万立方米;年耗新鲜水44.09万吨。
四、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空调系统节能措施要有具体针对性,应按不同功能区别对待,按核定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确定能耗措施,补充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一览表。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积极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加强能源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并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