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9-****1042 传真:0379-****4547 通讯地址:**市**区开元大道248号(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市**县赤土店镇清和堂村 | **** | **市****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赤土店镇清和堂村,对现有3000t/d选矿厂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占地,尾矿去向不变,通过新增设备将选厂处理能力由3000t/d扩大至5000t/d,以依托现有工程为主,主要进行选矿厂磨矿分级、尾矿输送设备升级,其他设施利用现有。尾矿去向不变,依托现有楼房沟尾矿库堆存。产品不变,为钼精粉和铜精粉。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浮选车间药剂气味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破碎、筛分、粉矿仓及皮带落料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区设全封闭原料仓库,库内设喷干雾抑尘设施,物料运输采取运输道路洒水、运输物料遮盖、进出轮胎冲洗等措施。 2. 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选矿工艺废水随尾矿浆泵至尾矿库澄清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高位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 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 固废。选矿尾矿堆存于楼房沟尾矿库,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