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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4日
展开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4日
**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工程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就**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连栋大棚**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澄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6年7月30日下午17:00时;标书代写
2、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标书代写
3、一标段的项目概算调整为:约540万元;
4、二标段的项目概算调整为:约550万元;
5、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现调整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不少于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70万元的农业类大棚工程施工业绩。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