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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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7月02日 发布了2026-JC13-F1003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项目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进行明确以及部分技术参数进行调整。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7-03,更正为:2026-07-1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7-09,更正为:2026-07-21。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07-23 08:30:00,更正为:2026-07-30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3 09:30:00,更正为:2026-07-30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23 09:30:00,更正为:2026-07-30 09:30:00。标书代写


1、项目开标一览表格式。标书代写

2、技术评审标准表“主办律师年限”的详细描述中增加说明“自主择业军转律师、已达到法定社保退休年龄(男60/女55)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无法缴纳社保的人员,提供其有效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视同有效在岗人员,无需提供社保佐证材料。”

3、技术评审标准表“协办律师年限”的详细描述中:①“协办律师(其一)执业资质少于3年的不参与排名 ”修改为“协办律师(其一)执业资质少于2年的不参与排名 ” ;②增加说明“自主择业军转律师、已达到法定社保退休年龄(男60/女55)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无法缴纳社保的人员,提供其有效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视同有效在岗人员,无需提供社保佐证材料。”

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服务支持能力”详细描述由“按照投标供应商取得律师二级及以上的职称数量进行评分,项目组成人员取得律师二级及以上职称数量≥3得5分,取得2个得3分,取得1个得1分。未取得律师二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分。”修改为“按照投标供应商项目组成人员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的数量进行评分,每取得一个有效律师执业资格证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2026年07月1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4
信息变更
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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