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颜峰宁溪村文化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选取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狮山镇颜峰宁溪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颜峰宁溪村文化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市**区狮山镇颜峰宁溪村,为推动宁溪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文化**,宁溪村计划启动文化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活动中心周边景观布局,在全面改善环境的同时,为丰富公园文化内涵,结合本地对书香文化的传承需求,计划在改造中融入书香文化连廊,既优化公园功能与景观,又打造兼具休闲与文化体验的空间,增强村民文化归属感。本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门窗工程、绿化工程等,**费约138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进场施工通知的次日起计,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颜峰宁溪村文化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市**区狮山镇颜峰宁溪村,为推动宁溪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文化**,宁溪村计划启动文化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活动中心周边景观布局,在全面改善环境的同时,为丰富公园文化内涵,结合本地对书香文化的传承需求,计划在改造中融入书香文化连廊,既优化公园功能与景观,又打造兼具休闲与文化体验的空间,增强村民文化归属感。本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门窗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0.00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扫描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承包商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7.3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8.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8.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8.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网址:https://nhcet.****.cn/#/home,技术咨询电话:020-****8858。加急标书代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http://www.****.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等第三方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单独密封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信息。加急标书代写
6.4纸质投标保函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保函送****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208-5)(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电子标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14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14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208-5)(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注: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取系统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心网-建设工程(承包商选取)栏目发布。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10.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市**区狮山镇 |
地 址:**省**市**区****批发城主楼3号西404房之一 |
| 邮 编: / |
邮 编:528200 |
| 联 系 人:高小姐 |
联 系 人:张先生 |
| 电 话:0757-****2866 |
电 话:0757-****0781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163.com |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