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庞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C0201CN01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审批
湖北-襄阳-襄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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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庞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C0201CN01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6-07-14
索引号: **** 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2026-07-14
标题: **市庞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C0201CN01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文号: 来源:
生效时间: 2026-07-15 终止时间: 2026-08-25

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襄****研究院

****政府申请,我局开展了**市庞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C0201CN01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项目区位

位于**区盛丰路以南、环城南路以东、文华路以北、胜利街以西。

二、调整内容

(1)取消环城南路和文华路开口,自盛丰路接入"L"形支路经传输局南侧交胜利街,将平行于胜利街的南北向道路移至传输局西侧交"L"形支路,规划道路宽度保持12米不变。

(2)结合路网调整,优化调整盛丰路、胜利街、环城南路、文华路围合区域内商业、居住及绿地用地布局。调整后指标如下:

CN01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65公顷;

CN0104地块用地性质为河流水面,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48公顷;

CN01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宽度由3米调整为7米,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19公顷;

CN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59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1.01调整为不大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50%不变,绿地率不小于20%不变,建筑限高12米不变;

CN0107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91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1.01调整为不大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50%不变,绿地率不小于20%不变,建筑限高12米不变;

CN0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11公顷;

CN010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22公顷,容积率为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12米,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200平方米;

CN0110地****机关团体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1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2米。该地块先行出具规划条件用于土地置换。

CN011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16公顷;

CN0112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5.7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01不变,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不变,绿地率不小于30%不变,建筑限高12米不变;

根据路网调整和现状宗地范围优化保留地块CN0113地块(排水用地)、CN0115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后CN011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0.11公顷、CN0115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0.15公顷。

原规划保留CN0114地块(城镇住宅用地)、CN0116****机关团体用地)不变。

CN0117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2.9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01不变,建筑密度不大于40%不变,绿地率不小于25%不变,建筑限高12米不变,配建社区养老设施350平方米,并沿胜利街和文华路建设不小于3800平米的商业建筑;

CN0118地块用地性质为通信用地不变,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35公顷,为现状保留传输局地块;

CN011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03公顷;

CN0120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19公顷。

(3)项目建设须处理好与襄水桥和南渠的关系。

(4)CN0106、CN0107、CN0109、CN0112和CN0117地块一并供应,应配建的1200****服务站由土地受让方无偿配建。

(5)本次调整不涉及南渠水系的优化调整,项目建设须处理好与襄水桥和南渠的关系(具体内容见展板)。

三、调整原因

为加快推进南**片区后续开发建设,落实已获批的城市设计方案,****政府申请调整。该项规划调整已通过专家会和局规划业务会审查,于2026年7月1****政府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专题会审议。

四、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5日—2026年8月25日(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zrzygh.xiangyang.gov.cn

邮箱:xyszgjydk@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胜利街95号****

邮编:441003

联系科室:建设用地规划科(0710-****577)

附件:公示展板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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