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恒东****公司黔(2026)玉屏县不动产权第****234号宗地分宗方案》于2026年7月14****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审查通过。根据《**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和合并行为,维护和提高群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分割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龙恒东****公司黔(2026)玉屏县不动产权第****234号宗地分宗方案》
二、项目概况
****开发区大龙街道鲢鱼塘村达家湾片区,不动产权证号:黔(2026)玉屏县不动产权第****234号,宗地面积为32186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2026年3月30起至2066年3月29日止)。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
****开发区麻音塘街道架枧村核桃湾片区5号地块(不动产权证号:黔(2026)玉屏县不动产权第****234号,面积32186平方米,容积率≦3.0,规划建筑总面积≦96558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地上≦60米,机动车位0.7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2.0车位/100㎡建筑面积,申请将该宗土地分为四宗。
分割前后项目的用地面积、区位、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开发强度等均未有明显变动。
四、分割情况
(一)分****经济开发区麻音塘街道架枧村核桃湾片区5-1号地块):面积14698平方米,并满足以下经济指标:容积率≦3.0,规划建筑总面积≦44094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地上≦60米,机动车位0.7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2.0车位/100㎡建筑面积。
(二)分****经济开发区麻音塘街道架枧村核桃湾片区5-2号地块):面积7660平方米,并满足以下经济指标:容积率≦3.0,规划建筑总面积≦22980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地上≦60米,机动车位0.7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2.0车位/100㎡建筑面积。
(三)分****经济开发区麻音塘街道架枧村核桃湾片区5-3号地块):面积4920平方米,并满足以下经济指标:容积率≦3.0,规划建筑总面积≦14760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地上≦60米,机动车位0.7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2.0车位/100㎡建筑面积。
(四)分****经济开发区麻音塘街道架枧村核桃湾片区5-4号地块):面积4908平方米,并满足以下经济指标:容积率≦3.0,规划建筑总面积≦14724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地上≦60米,机动车位0.7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2.0车位/100㎡建筑面积。
分割后,四宗土地不进行分割转让,开发建设按整体进行综合考虑、统筹规划,总体不超出原规划指标。
五、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16日。
六、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对该方案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七、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
受 理 人:李芯烨
联系电话:0856—****732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大龙恒东****公司黔(2026)玉屏县不动产权第****234号宗地分宗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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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