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叶**等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5(宅基地)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7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4日 时效性:****关于叶**等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5(宅基地)
1.叶**宗地位于****村委会武后村后街,****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7.50平方米,**建筑面积259.36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70米。
2.林玉华宗地位于**市那大镇胜利路375+2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83.20平方米,**建筑面积258.9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3.刘玉章宗地位于****村委会头潭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65.75平方米,**建筑面积390.9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4.李庆喜宗地位于****村委会爱图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9.9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5.符江寿宗地位于****村委会西边村新规划住宅小区,****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8.0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6.陈文化宗地位于****村委会头潭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92.40平方米,**建筑面积284.8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以上六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2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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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