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氯酸钠、5万吨高氯酸钾、1万吨高氯酸钠高值盐湖化工产业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审批
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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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年产20万吨氯酸钠、5万吨高氯酸钾、1万吨高氯酸钠高值**化工产业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0909 发表于 2026-07-14 17:11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年产20万吨氯酸钠、5万吨高氯酸钾、1万吨高氯酸钠高值**化工产业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氯酸钠、5万吨高氯酸钾、1万吨高氯酸钠高值**化工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工业园****基地

3.项目性质:**(迁建)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0万吨氯酸钠、5万吨高氯酸钾、1万吨高氯酸钠生产装置。购置电解槽、离心机等各类生产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nPSoSGHqToDqFkRXJYvxRApwd=z2er 提取码: z2er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有相关意见或建议的,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通过电话的方式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祁之梅 0979-****215

七、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工 0979-****66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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