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信都镇融业大道与融创大道**东南侧,****示范区(**)信都-仁义产业园冶金循环经济产业组团内,属于******园区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1°44′48.068″,北纬23°58′22.837″。厂区占地面积10666.72m2(16亩),总建筑面积5743.91m2,建设****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先进钢铁材料产业园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
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含油废水、综合废水、络合废水、含氟/含磷废水、混酸酸洗废水、一类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等分类收集进行处理。
含油废水经破乳+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生化系统;综合废水在车间分类收集,在酸碱废水调节池混合均质,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无机中间水池;络合废水经中和+破络+一级沉淀+重金属螯合+二级沉淀处理达标后进入含氟/含磷废水处理系统去除氟、磷等无机污染物,而后进入生化系统去除氨氮、硝态氮等有机成分(含一类重金属的络合废水,在园区环保车间处理达标,不进入本项目络合废水处理系统);****园区环保车间进行分类处理,COD较高的重金属废水进入本项目生化系统,其他重金属废水进入本项目无机中间水池;混酸酸洗废水含有一类重金属镍、铬,以及氟离子、硝态氮等,经园区环保车间去除金属镍、铬等重金属后,排入本项目含氟/含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氟/含磷废水经两级序批池除氟/除磷处理后进入生化系统;含氰废水经二级碱性氯化法破氰+还原脱氯处理后进入无机中间水池。
进入生化处理系统的废水经生化中间水池调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生物处理+混凝、絮凝、终沉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无机中间水池的废水经增压泵泵入保安过滤器,通过高压泵打入超滤+RO反渗透膜装置,彻底脱盐,过膜的脱盐水汇入回用产水池,回用至生产车间,滞留于浓水端的RO浓水通过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污水待排池,排入市政管网。
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水量为1000m3/d,外排废水量998.32m3/d;废水经处理后重金属指标、总氰化物、氟化物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其他指标须达到****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处理厂进行处理。
废水经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生产线,回用水水质参照执行《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5472-1991)C类标准;其他工业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项目总投资924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万元,占总投资的5.52%。
二、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农投****公司编制的报告书(报批稿)表明: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无文物古迹等需特殊保护目标。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包括**村、祉洞村、两合村等周边村寨,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贺江。
三、规划相符性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满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降低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五、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车辆和工具冲洗。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植被浇灌。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2.运营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等,剩余****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3.运营期加强进、出水水质管理和控制,按规定配套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并按规范做好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4.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取洒水、设置围挡、限制车速、堆放物料与运输车辆覆盖苫布、设置洗车平台等防尘措施。
2.运营期严格落实生化中间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生物沉淀池等臭气源密闭收集除臭措施。臭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外排恶臭污染物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运营期落实无组织恶臭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则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置。
2.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废膜、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实验室化验废液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池,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别做好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执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一、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水土保持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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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