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由****开发建设的**金傣文化风情街项目,位于**县环城南路旁,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分别于2021年03月10日和2022年10月18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532********0001号(一期)、地字第532********0001号(二期);2021年06月22日和2023年04月25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县****00033号(一期)、建字第**县****00004号(二期);2023年04月14日和2025年08月22日完成规划核实验收工作并出具规划核实意见书,证号为:核字第**县****00002号、核字第**县****00004号。
为消化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申请将**金傣文化风情街项目S11栋二层用途由住宅变更为商业,变更后S11栋全部为商业,总建筑面积为383.69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184.86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198.83平方米。
二、审查情况
******局于2025年12月11日对变更事宜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技术审查会,经过会议审查,同意将**金傣文化风情街项目S11栋二层由住宅变更为商业。
三、征询业主意见情况
根据****提供的用途变更征求意见表,“**金傣文化风情街项目”已销售备案业主394户(住宅),房屋建筑面积47736.96㎡,套内面积38094.22㎡;征求业主意见327户,房屋建筑面积39453.1㎡,套内面积31468.26㎡,征询业主意见户数、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均达到82%以上,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同意变更的业主268户,房屋建筑面积32491.31㎡,套内面积25944.80㎡,同意业主户数、建筑面积、专有面积均达到81.95%以上,取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满足《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相关规定。
鉴于该项目变更后对城市规划影响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此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设计中心****中心9******局);联系电话:0873-****056;邮箱:****@126.com。
附件:1.S11栋二层用途变更前后对比图
2.S11栋平面位置示意图
******局
2026年4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S11栋二层用途变更前后对比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