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吨粉末涂料、年产30000吨聚酯树脂、年产5000吨TGIC及年储存经营3000吨氟碳漆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乐陵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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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481MA3NNF9C54郁聪
王立辉**省**市**市
**市**市****园区六路以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00吨粉末涂料、年产30000吨聚酯树脂、年产5000吨TGIC及年储存经营3000吨氟碳漆项目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C2641-C2641-涂料制造
**省**市**市 **市**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产业园内
经度:117.154936 纬度: 37.411047****服务局
2020-12-02
德审批环〔2020〕42号****
2025-09-1829242
350****
****1481MA3NNF9C54****
****1481MA3NNF9C54******公司
****1602MA3PF5AK8B2025-06-30
2026-06-102026-07-08
http://www.****.com/content/?74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00吨粉末涂料、年产30000吨聚酯树脂、年产5000吨TGIC及年储存经营3000吨氟碳漆项目总投资29242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体涂料车间、固体树脂车间、TGIC车间、固体树脂仓库、原材料仓库、****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粉末涂料10000/a、聚酯树脂30000t/a、TGIC5000t/a以及氟碳漆仓储经营3000t/a。年产10000吨粉末涂料已验收,本次为二期工程验收,主要产能为年产30000吨聚酯树脂、年产5000吨TGIC,本次主要验收固体树脂车间、TGIC车间、建筑面积分别为6304.03m2、14431.58m2,以及配套设施导热油锅炉、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装置及其他环保设施。总投资29242万元。
本次为二期工程验收,对年产10000吨粉末涂料、年产30000吨聚酯树脂、年产5000吨TGIC及年储存经营3000吨氟碳漆项目(二期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备料、投料-(2)初期酯化(3)深度酯化(4)抽真空、排真空(5)过滤(6)冷却(7)挤压(8)包装(1)备料、投料-(2)初期酯化(3)深度酯化(4)抽真空、排真空(5)过滤(6)冷却(7)挤压(8)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生产工艺废气外排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导热油炉外排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污水处理站各池收集废气外排应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1-2018). 项目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减少装置区的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聚酯树脂生产中产生的不凝气以及二甘醇、乙二醇、新戊二醇罐区废气、TGIC生产中产生的甲醇废气以及甲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GIC生产中产生的环氧氯丙烷废气同环氯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同经RTO+急冷+三层碱喷淋处理: 上述所有废气经各自处理后同经2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DA004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环氧氯丙烷排放浓度未检出,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10mg/m2),有组织甲醇未检出,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甲醇排放浓度50mg/m2),VOCs排放浓度为2.34mg/m3,排放速率为0.017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1I时段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kg/h)。 导热油炉配套超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通过30m高DA005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DA005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未检出,烟尘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5mg/m3、31.5mg/m3,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氮氧化物低于50mg/m3的要求。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DA006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甲醇未检出,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甲醇排放浓度50mg/m2),VOCs排放浓度为1.29mg/m2,排放速率为0.0019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II时段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排放速率3kg/h)。污水处理站密闭加盖,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碱喷淋+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由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DA007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未检出、0.00061kgh,未检出、0.000017kg/h, 1.44mg/m2、0.00711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617(无量纲),均能够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1.0kg/h:硫化氢: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0.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2、排放速率5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环氧氯丙烷、甲醇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0mg/m2,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最大浓度分别为:0.13mg/m2、0.004mg/m2、15(无量纲),均能够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的厂界最大浓度为0.388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小时均值为3.39mg/m2、VOCs一次值最大为3.73mg/m2,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标准。
污水处理站工艺发生变化,属于措施加强。环评阶段TGIC生产中产生的甲醇废气以及甲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以及危废间废气同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由3#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危废间废气单独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排气筒。根据《****年产10000 吨粉末涂料、年产30000吨聚酯树脂、年产 5000吨TGIC及年储存经营 3000吨氟碳漆项目变更说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活性炭吸附解析变为 RTO)导致了新增污染物种类(氯化氢),但新的防治设施提高了环氧氯丙烷的去除效率,减少了环氧氯丙烷的排放量,新增的污染物种类为氯化氢,氯化氢的毒性远低于环氧氯丙烷。RTO以天然气为燃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量非常小,增加量分别占0.05%、0.3%、0.1%,几乎可忽略不计。属于“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降低的除外”的情况,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中规定的重大变动。新增危废间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4215 0 0 0 1.421 1.421
0 1.71 0 0 0 1.71 1.71
0 0.064 0 0 0 0.064 0.06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553 0 0 0 0.055 0.055 /
0 0.972 0 0 0 0.972 0.972 /
0 0.108 0 0 0 0.108 0.108 /
0 0.1873 0 0 0 0.187 0.18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设一座7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污水管线,建设污水收集池,厂内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赵滩子沟最后汇入****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已建一座10m/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污水管线,建设污水收集池,厂内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生化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赵滩子沟最后汇入****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聚酯树脂生产中产生的不凝气以及二甘醇、乙二醇、新戊二醇罐区废气、TGIC生产中产生的甲醇废气以及甲醇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TGIC生产中产生的环氧氯丙烷废气同环氯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同经RTO+急冷+三层碱喷淋处理; DA004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环氧氯丙烷排放浓度未检出,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10mg/m3),有组织甲醇未检出,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甲醇排放浓度50mg/m3),VOCs排放浓度为2.34mg/m3,排放速率为0.017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时段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kg/h)。 已建设 已监测
2 导热油炉配套超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通过30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DA005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未检出,烟尘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5mg/m3、31.5mg/m3,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氮氧化物低于50mg/m2的要求。 已建设 已监测
3 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DA006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甲醇未检出,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甲醇排放浓度50mg/m3),VOCs 排放浓度为1.29mg/m3,排放速率为0.0019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I时段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kg/h)。 已建设 已监测
4 污水处理站密闭加盖,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碱喷淋+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由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DA007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未检出、0.00061kg/h,未检出、0.000017kg/h, 1.44mg/m2、 0.00711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617(无量纲),均能够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1.0kg/h;硫化氢: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0.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5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已建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高噪声设备安置在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已建设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后外售或综合利用,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TGIC精制盐过程及废气处理过程)、固态盐、蒸馏残液(以多元醇为主),聚酯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固体涂料生产中产生的挤出过滤网,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冷凝废液、废反渗透膜、废导热油、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办公区和装置区设置的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TGIC精制盐过程及废气处理过程)、蒸馏残液(以多元醇为主),聚酯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固体涂料生产中产生的挤出过滤网,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冷凝废液、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态盐属于一般固废,已于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购协议。 项目已按要求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239.75m2,编号分别为TS001。已与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并采取防渗措施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围堰、导排系统依托现有、监测仪器依托现有、绿化补偿依托现有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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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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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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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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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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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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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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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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