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6年7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金华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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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6年7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精密轴类、丝杠、气动装置活塞杆及金属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

****开发区**路以南,双林南街以西,纬八路以北,支二街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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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25000万元,****开发区**路以南,双林南街以西,纬八路以北,支二街以东地块新征用地26039.41平方米(39.06亩),建设生产厂房(1#、2#、3#)、宿舍楼及配套辅助设施,实施精密轴类、丝杠、气动装置活塞杆及金属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本项目为一期项目,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8000万件精密轴类、丝杠、气动装置活塞杆及金属零部件的生产能力,预计可新增年销售收入17800万元,利税1800万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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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处理: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废水处理:磨加工废水经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江。

固废贮存: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6年7月14日

联系人:****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6102

传真:0579-****6916

通讯地址:**市李渔路17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