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国资委《关于规范区直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272号)、《****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桂国宏司发〔2023〕77号)有关规定,****艺术宫负一层及第五层场地招租结果公告如下:
一、位于**市**区民族大道49-2****艺术宫负一层仓库一间(面积45.8㎡),由**市琴川****公司承租一年;
二、位于**市**区民族大道49-2****艺术宫****办公室一间(面积40.26㎡),由**大象****公司承租两年。
对招租结果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1-****718;联系人:胡丹霞;联系地址:****艺术宫第六层611室市场运营部。
监督方式:
来信请寄:****市**区**路19号信达大厦8****监察室
邮 编:530022
来访请到:****市**区**路19号信达大厦8楼808室
联系电话:(0771)****132
****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