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文件,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怀头他拉镇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三、项目监管单位:****农牧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施工单位:****。
六、项目建设地点:**市怀头他拉镇怀图村。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农产品仓****基地一处,占地34.98亩,****粮库1座1400㎡(20m×70m),配备恒温、通风等设施;成品库房1座共1400㎡(20m×70m),晾晒棚1座共1000㎡(10m×100m)。
八、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7月30日。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3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15万元,资金来源为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十、项目施工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50%以上,项目合同总价款299.4406万元,已支付预付款89.83218万元(占合同总价30%),进度款119.77624万元(40%),共计支出209.60842万元。
十一、项目联农带农机制:
(一)务工就业带动。怀头他拉镇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带动至少2名村民实现就业,优先吸纳本村及周边村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助力群众稳定增收。
(二)订单收购带动。通过订单生产、产品代销等多种方式,定向收购农牧户生产的各类产品,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进一步畅通村民农作物销售渠道,保障农牧户收益。
(三)服务延伸带动。项目仓储设施可对外租赁并收取租赁费,增加收益来源;秋收季节,免费为脱贫户、监测户提供农产品暂存服务,有效减少农户因存放条件不佳导致的农作物损耗。
(四)土地流转带动。种植大户通过承包经营方式,流转农户土地约1万亩,用于农作物及饲草种植,农户定期收取土地租赁费,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
(五)资产收益带动。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村集体年收益可达6万元,收益金的分配与使用参照《**省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分配方案由怀图村村民大会商议确定。
十二、公示期限:2026年7月14日至7月23日。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0977-****022****政府监督电话)
0977-****111(市农牧局监督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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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