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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4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电子新材料产业集群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京津新材料产业园及周边区域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333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小忠 |
| 联系人 | 崔伟伟 | 联系电话 | 189****75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8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2-2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占地40亩、建筑面积3.2万m2****基地;**占地60****停车场,设置150个专用停车位,配套建设1500m2司机休息区与维修区;**处理能力2000m3/d中水**化利用工程,占地25亩,配套中水管网12375米;**4.1km公共管廊;**20MW屋顶光伏发电设施,配套3MW/6MWh储能电站;**2****电站、35套快充桩;****电厂沿邯肥快速路至京津新材料产业园的蒸汽管网,长度37km(架空部分10km,地埋27km,管径DN600,最大供气能力100吨/h);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过程中同步落实各项环保设施与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与应急体系,可确保各项环保措施长期稳定运行,满足生态环境监管要求。 | ||
| 承诺:**** 马小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小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