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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4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虎头崖镇贾家村西南220m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玉翠 |
| 联系人 | 王绍荣 | 联系电话 | 159****177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2-2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对现有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将UV光氧装置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后,搅拌混合、放料灌装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配套废气管线、风机风量、排气筒等设施均不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搅拌混合、放料灌装产生的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后,不再产生废UV灯管。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承诺:**** 张玉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玉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