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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你校《****一中公寓住宿费调价的申请》(自一中发〔2026〕9号)收悉。
****学校****一中****体育局****中学。2025年,****一中高中部从原****地路54号整体搬迁至原轻化工汇北校区,****初中部形成一体,加挂“****大学附属中学”校牌。****学校办学条件,**一中对新校区学生宿舍进行了翻新改造,全面升级了配套生活设施与安防设备。根据《**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结合成本调查测算及我市实际,经研究,****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
住宿费:600元/生﹒期(公寓条件及管理:人均居住面积3.68㎡,每室设有空调、卫生间、盥洗间、写字台、物品柜,公寓有专人守护)。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幅度不限。学校对学生收取公寓住宿费后,不得再收取水、电、气等其它费用。
二、学生公寓管理及住宿收费,必须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住宿、强行收费。同时,学校应按照规定完善收费减免政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公寓住宿费。
三、学校提供公寓管理住宿,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确有必要代学生购置生活用品,应严格按成本向学生收取,不得加价。
四、****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批复从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校应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照“长期、固定、醒目”的要求,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牌)和在网上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发改、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 ****财政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