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自贡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自发改发〔2026〕97号)

审批
四川-自贡-自流井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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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你校《****一中公寓住宿费调价的申请》(自一中发〔2026〕9号)收悉。

****学校****一中****体育局****中学。2025年,****一中高中部从原****地路54号整体搬迁至原轻化工汇北校区,****初中部形成一体,加挂“****大学附属中学”校牌。****学校办学条件,**一中对新校区学生宿舍进行了翻新改造,全面升级了配套生活设施与安防设备。根据《**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结合成本调查测算及我市实际,经研究,****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

住宿费:600元/生﹒期(公寓条件及管理:人均居住面积3.68㎡,每室设有空调、卫生间、盥洗间、写字台、物品柜,公寓有专人守护)。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幅度不限。学校对学生收取公寓住宿费后,不得再收取水、电、气等其它费用。

二、学生公寓管理及住宿收费,必须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住宿、强行收费。同时,学校应按照规定完善收费减免政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公寓住宿费。

三、学校提供公寓管理住宿,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确有必要代学生购置生活用品,应严格按成本向学生收取,不得加价。

四、****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批复从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校应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照“长期、固定、醒目”的要求,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牌)和在网上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发改、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 ****财政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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