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院区物业保洁服务(含绿化、保洁、消毒灭菌服务)采购项目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物业保洁服务(含绿化、保洁、消毒灭菌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计划采购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院区物业保洁服务(含绿化、保洁、消毒灭菌服务),采购金额为29.5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度为准)。
三、采购方式:在政采云平台入驻企业中多方询价比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29.50万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五、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服务类。
如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7月22日16:00分前向我单位提出,具体方式如下:
一、联系电话
0432-****2766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163.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地址:**市**区**街109号。
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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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供稿:总务科
复审:杨庆刚
终审:于勤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