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协议书
****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红色大别联络线**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红色大别联络线**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的施工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标段项目概况:对**县境内的L179、L180、L183局部路段进行改建,包括路面改造、交叉工程及涵洞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贰仟叁佰叁拾叁万叁仟贰佰元陆角玖分
(¥****3200.69元 )。
4.承包人项目经理: 李斌 ,承包人项目总工: 程海滨 。
5.工程质量: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00日历天。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红色大别联络线**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红色大别联络线**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红色大别联络线**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贰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壹份。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三、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红色大别联络线**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 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 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 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 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 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 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 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保障部、建设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本工程高效优质,目标计划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结算前,乙方应提供当月应付工资的民工工资表和考勤表。
乙方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与聘用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将合同文本一份提交甲方备案,明确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资支付管理人格条例,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确保合法用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合同的农民工用工活动坚持公正、公平、诚信、透明原则,不损害农民工利益。
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
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规范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劳动安全保护欠缺;
因欠薪导致的闹事、打斗、死伤、上访事件等。
乙方愿接逐级甲方的处罚,罚款在劳务结算款中扣除,并根据其对甲方不利影响程度进行相应索赔,以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支付。
本次乙方委托甲方代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同意代付,并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施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五、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共管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张女士 0376-****606 乙方(施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彭女士 180****2008
共管账户的设立
****银行处设立共管账户,并由乙方负责银企对账。此账户无取现、转账功能,该账户只用于****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用于代发工资及存储使用工资保证金,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二、账户资金的用途及支付
1.账户内资金的用途:本账户用于乙方承揽甲方的红色大别联络线**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中现场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工资保证金存储及使用。专户的开设、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共管账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按项目仅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剩余部分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经主管部门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后,用于工程款结算。
2.甲方依据甲乙双方所签署的本工程施工合同,每次拨款时将应付工程款的30%按时足额汇入该共管账户,作为乙方支付现场从业人员工资,其余工程款另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3.甲方依据甲乙双方所签署的本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缴纳工资保证金规定的比例和要求,将工资保证金汇入该共管账户,作为在甲方未按本工程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由乙方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共管账户内资金的所有权:该共管账户内的资金及利息,在任何情况下都归出资汇入方所有。
四、共管账户的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共管期限自共管账户的首笔资金入账起计算,至项目完工三个月后止。共管期限到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由本协议约定双方授权代理人共同至丙方办理延期,否则到期后,经主管部门确认共管账户所属项目不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账户共管解除,剩余资金所有权归出资汇入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责任、义务,则视为该方违约,且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六、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1.任何一方从事的任何经济活动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方单独从事的任何经济活动均与其他各方无关,因其违反法律法规并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将对其他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不得将专户开设、使用、余额等信息透露给双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3.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
4.一方违反上述承诺,同意其他各方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并按其解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
八、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在甲方向共管账户存入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第3款所述款项之日起生效。
2.协议双方可约定其它条款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补充协议的签字和盖章应与本协议的签署相同。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九、声明条款
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应双方要求,双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操作流程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同时报送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